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自行编制 解析权归招标人所有)
工程名称:挖机及铲车作业内容承包项目
招标编号:DYYP-20220726
招标单位: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2022年 7月26日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挖机及铲车作业内容承包项目
2. 招标单位: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3. 工程招标内容:陶瓷厂内用挖机均化泥沙料及铲车上泥沙料、上煤作业及其他内容承包项目
4. 资金来源情况:自筹资金
5. 工程建设地址:招标方位于河源市东源县骆湖镇的生产基地
二、招标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2)、企业规模和能力:
A: 具有合法合规的资质能力开展招标承包项目内容工作,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的。
B: 能提供满足招标承包内容要求的相关挖机及铲车设备配置的。
C:能提供满足招标承包内容要求的操作人员资质配置及人数要求的。
D:所承包的同类型项目客户反馈信誉良好,运转良好,无发生设备事故纪录的。
3)、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简介。
3、相关样板工程简介及联系方式。
4、投标报价表及投标函。
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10000元。
2)、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为准。招标人有关银行帐户信息:
1. 名称: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河源分行 账号:713360432715
3)、中标者交纳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施工安全保证金,未中标者无息退还该保证金。
一、项目承包期限
1、 承包期限1年期。至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自然年内(含招标方年底设备停产检修的待工时间)
2、 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优先续约。若双方续约,须在合同期满前2个月内经双方沟通协商一致重新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三、承包内容及要求:
1、 投标方在合同承包期内提供的作业设备不少于1台挖机、3台铲车及不少于11个作业人员以满足招标方的生产需求;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完整的且能满足招标方生产使用要求的,禁止投入已达到国家规定报废年限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车辆投入使用。
2、 投标方作业人员需持有效的作业上岗证进行相应的铲车、挖机等工作作业。投标方派驻的工作人员与招标方没有任何劳动关系;投标方应与派驻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待遇,以及购买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等,按时发放薪酬,保证符合招标方的工作目的及要求;投标方应约束其派驻工作人员在日常作业及生活中,尊重及遵守招标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及工作调配安排等;如因投标方派驻工作人员的过错,导致招标方经济损失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投标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及承担相关侵权或者行政处罚责任。
3、挖机均化作业:投标方根据招标方要求作业,以达到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和程度为基本要求, 8小时白班作业;
4、原料仓使用铲车和挖机进行加堆、卸货和转仓:投标方根据招标方要求作业,8小时白班作业;
5、原料出仓喂料作业:投标方根据招标方要求作业,做到精益求精,24小时三班作业;
6、煤仓作业:投标方按照招标方要求煤加堆和添加燃料,24小时三班作业;
7、其它生产类作业:投标方必须每天清理作业区内的地面泥屎和废渣以保障招标方的生产顺利进行,所需作业属于投标方承包范畴,本文件报价的承包费已经包含此作业费用,不另外计算承包费;
8、其它非生产辅助作业: 如挖山、填埋、非投标方作业区域内的垃圾清理、工程项目辅助作业等,由甲乙双方现场评估作业量,当天可以完成的作业量投标方必须免费作业,当作业量超过一天,从第二天开始计费,按市场价8折计算,具体价格双方另议。
四、承包价及付款方式
(1)承包单价
年度加工招标方年产量总平方数在500万平方米(含500万平米)以内部分按 元/平方米(含 %税)结算;年度加工招标方年产量总平方数超出500万平方米以上部分按 元/平方米(含 %税)结算。
(2)承包期限:一年
(3)付款方式
1、 承包费计算公式:承包费=加工总平方数× 单价。
2、 加工总平方数含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3、 结算周期为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天。
4、 数据统计:加工总平方数以招标方财务系统每月实际入库总平方数为准
5、 投标方完成当月承包工作量后, 招标方次月10日前支付投标方承包费,年度结束时,根据年度加工总平方数结算进行承包费多退少补。
6、 投标方每月按结算金额提供发票给招标方(先开票后付款)。
7、 投标方指定承包费的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
五、双方义务
(1)招标方的义务
1、 在双方合作期间,在投标方认真负责,精准作业并没有出现责任问题的情况下,招标方必须按时支付投标方承包费,如拖欠承包费超过三个月(按实际产生费用日期计算)的,投标方有权单方停止作业,并追究招标方违约责任。
2、 招标方需免费提供柴油供投标方作业使用。
3、 招标方及时、积极地配合投标方的工作,协调与其他工程施工方的施工和进度,提供安装调试所需的有关物料。
4、 招标方提供维修场所,提供水、电、压缩空气到现场。
5、 招标方在合同期内无故单方面解除合作,视为招标方违约,必须承担投标方损失及违约金,违约金以不超过投标方实际经济损失为限。
(2)投标方义务
1、 在无法正常满足招标方生产需要及其它招标方生产运作需要的情况下,投标方须及时把原有铲车、挖机设备更换成新车。
2、 在双方合作期间,投标方工作人员违规作业,造成招标方设备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3、 投标方不积极维护作业设备,因设备维护原因造成影响招标方生产的,即属投标方违约,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方损失赔偿,当承包费不足抵扣赔偿金额时,招标方有权将投标方设备折价用于赔偿损失。
4、 投标方缺少责任心,违规或违约投料造成招标方损失又拒不负责的,视为投标方违约,招标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方所造成的损失责任以及违约金,违约金以不超过招标方实际经济损失为限。
5、 投标方与其工作人员的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等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为其工作人员购买工伤保险、负责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伙食费和住宿、安全问题等。投标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产生的一切工伤、伤亡事故均由投标方负责。
6、 投标方必须做好承包工作范围内安全措施,承担本工程范围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法律责任,并不能影响招标方其他生产设备的正常生产。
7、 投标方现场工作人员应遵守招标方厂规、厂纪。如有违反,招标方有权拒绝违反者进入招标方工厂(如有与本合同冲突则按本合同执行)。
8、 投标方在承包期间,应遵守当地政府部门对施工场所和周边环境的环保要求,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即时清理路面泥屎和废渣并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及卫生达到招标方要求。
9、 投标方在合作期间,除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因素外,无论其它什么原因,都不能影响招标方生产需要,按招标方要求精准作业,100%完成生产任务是对投标方基本要求。
10、 投标方的铲车司机铲料及放球时必须检查铲斗是否干净,由招标方监磅员监督执行,按招标方的配方单按顺序铲料进球,否则每次扣除投标方500元;如因投标方司机铲错料,导致招标方的配方出现问题,每次扣除投标方3000元。情节严重将赔偿招标方的直接经济损失,招标方并有权解除合同。扣除的金额从当月承包费里抵扣,不足部分由投标方下月10号前支付招标方。
11、 砂和石料允许每种料正负误差20kg,泥类允许误差正负20kg,多余原料必须铲回原仓,缺少原料必须补够,确保入球上料准确,否则每次扣除投标方500元。扣除的金额从当月承包费里抵扣,不足部分由投标方下月10号前支付招标方。
六、招标时间、地点安排:
1、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 5 日18:00截止;
收件地点:河源市东源县骆湖镇鹰牌陶瓷有限公司司二楼 设备部
收件人、项目联系人:罗辉远 联系电话:13702934668
注:标书必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印章,标书可以采用邮政快递或直接送到招标方地点的方式进行。
2、现场实地考察时间2022年7月28日至8月4日
3、开标时间:2022年 8 月 8 日(具体开标时间电话通知),地点: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无效(即废标)。
1)、投标书封袋未盖密封章(封袋的全部缝口都要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2)、投标书无法人代表签名和盖公章,投标函和预算书未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3)、投标人预算书的总价与投标报价不一致。
4)、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
5)、投标书未在开标会议前密封。
6)、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7)、没有交纳保证金的。
八、评标定标办法:
1)、本次招标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由评标项目小组根据投标单位资质、实力、报价、施工资质等情况再进行内部评审。
2)、定标方法:由评标小组进行资质、标价价格性价比进行综合考查,符合资质条件的且价格性价比高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投 标 函
致:
1.根据你方挖机及铲车作业承包项目内容要求,招标编号: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勘查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项目承包标准和其他有关文件后, 我方愿以 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招标项目内容要求,承包上述承包项目及售后服务、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保证按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并遵守招标单位厂区内的所有规章制度。
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工程开标后3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 传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_日